芮模(Reamer,1990)的倫理困境對照比較原則

1.傷害到維持人類生命、健康、尊嚴時優位於傷害到其他

2.個人基本福祉的權利優於他人的自決權

3.個人自我決定權優於其自身基本福祉的考量

4.人們在自由意志下同意遵守的法律、機構規定等義務,凌駕於個人的信仰、價值與原則

5.當個人基本福祉權利與法律、規定,以及民間組織中的規則相衝突時,個人福祉權利應優先考量

6.預防社會大眾傷害發生,以及為提升公共利益而對個人財產造成損害,是可接受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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